祁连刑事律师,祁连刑事辩护,祁连刑事代理,祁连辩护律师,祁连刑事代理律师
祁连刑事律师,祁连刑事辩护,祁连刑事代理,祁连辩护律师,祁连刑事代理律师
咨询电话
0971-5318178
首页 简介 团队 案例 新闻 联系
祁连刑事律师,祁连刑事辩护,祁连刑事代理,祁连辩护律师,祁连刑事代理律师
信息资讯
- NEWS -
青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后想要孩子不审批要登记
发布时间:2016-6-24   点击数:25369

           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后,省卫生计生委也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制定下发《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对政策内生育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实行审批,并就生育登记对象、内容、所需材料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以及牧区少数民族牧民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均需进行生育登记。登记方式可以现场登记,夫妻在怀孕或生育前后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受委托的村(居)委会进行生育登记;也可以网上登记,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系统、移动客户端等形式,进行生育登记;还可以委托登记,夫妻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夫妻因故未能在生育前登记的,需于生育后2个月内进行补登。登记内容需要夫妻双方基本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现子女信息等。登记时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需由夫妻双方对其真实情况做出书面承诺。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夫妻双方签字的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生育后补登生育信息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通知》还明确了流动人口办理生育登记服务、特殊情形再生育的类型和申请审批程序等内容。

[返回]
服务区域  
西宁律师 青海律师 湟中律师 大通律师 湟源律师
海东律师 乐都律师 平安律师 民和律师 互助律师
化隆律师 循化律师 海北律师 海晏律师 祁连律师
刚察律师 门源律师 黄南律师 同仁律师 尖扎律师
泽库律师 河南律师 海南律师 共和律师 同德律师
本站关键词:祁连刑事律师祁连刑事辩护祁连刑事代理祁连辩护律师祁连刑事代理律师祁连民事律师